学生公告

关于推选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春季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人选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4-25 浏览: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做好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要求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时间已满一年;

      (二)能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三)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上学期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50%及以上(退伍大学生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学习强国积分也将作为推选的重要参考);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参与学生工作,表现良好。能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六)原则上需要在我校期间有担任寝室长或者学生干部经历。

二、推选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进行民主推选与测评(名额分配见附录3,内有各支部副书记联系方式)。如班级和学生组织没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则核减推荐名额,班级和学生组织推荐后由党支部审核并确定名单,滨海校区报学院党建负责人缪老师,茶山校区报谷老师。经过答辩后确定发展对象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三、工作要求

      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必须严肃认真,坚持推荐条件,保证质量,集体讨论并票决。要严格推选纪律,不允许在推选工作中有拉关系,徇私舞弊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请各党支部在2025年4月30日17点前,将附件2:发展对象对象推优申请表电子版(以支部为单位)发送到相关负责老师邮箱,学院在5月10日前视推荐情况,组织积极分子推发展对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确定后通知。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要求参考体系.docx

附件2:发展对象推优申请表.xlsx

附件3:2025各党支部分管班级及推荐名额.docx


 

联系方式:缪老师 357205175@qq.com

                      谷老师 975342657@qq.com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二路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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