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关于开展瓯江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5-09 浏览: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努力成才,形成“学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氛围,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学工〔2009〕50号)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标兵”和“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习标兵”和“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各分院推荐比例原则上各为学生总数(09-12级)的3‰以内。(名额另附)
.评选条件
1.学习标兵:
(1)思想品德优良,爱国、爱乡、爱校、爱院。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严格遵守院纪院规,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至少两次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且该学期获得一等奖学金。
参照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学工〔200950
2.学风建设工作标兵:
(1)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为维护学院或班级的学风建设工作和学习秩序积极开展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不无故迟到、旷课、早退,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
.评选程序
1、5月10日前,各班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宣传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2、5月13日前,学生报名截至;
3、5月15日前,根据评选程序,“学习标兵”评选须开展公开演讲
4、5月16日前,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4号楼经管分院公告栏及网站公布
5、5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5-304办公室;
6、5月下旬,经学生工作部审核,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后由学院发文表彰。
.其他事项
1.各班级要将本次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级每个学生中,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进行申报,把最优秀、最典型的学生推选出来,两类标兵人选不重复
2. 申报者要按要求认真撰写相关材料,申报表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申报表格式勿动);
3.2013年5月13日(周一)上午9:30之前,申报者将相应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版)交到班长处;
42013年5月13日(周一)上午12:30之前,各班长将班级所有申报者的相应申报表和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纸质版送李宝珍老师处(北校区4-405),电子版发送至1208738585@qq.com
5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谢绝个人递交材料;
6、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李宝珍   叶 波   办公室:4-405   联系电话:86680865 / 568693
 
附 件 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申报表
2、“学习标兵”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申报表
4、“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5、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分院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心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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