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激发我院学生自觉追求卓越,充分发挥优秀典型学子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学在经管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经世·博雅人物”荣誉称号(试行)评定办法。
一、评选对象
“经世·博雅人物”是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在校期间的最高荣誉,每年评选一次,面向在校学生中品行优良、学业突出、素质全面的同学开展评选。
二、评定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年德育素质考核等级为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参评具体条件
参评对象原则上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三项具体条件:
1.在学校、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在大学生学术创新、科技竞赛、文艺体育以及其他类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含)以上奖项;
3.所在团队(主要参与者或排名前三)、个人获得省级(含)以上荣誉;
4.获校级二等奖学金1次以上;
5.多次参与大型赛会志愿服务,表现突出;
6.校外专业实习工作突出,有典型示范意义;
7.积极参与自主创业实践,成效良好;
8.有其他重大社会贡献和社会影响力优秀事迹;
(三)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不良影响事件,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评选程序
1.“经世·博雅人物”评选工作一年度开展一次,以学生自主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生请填写附件一,于5月14日发送报名表,文件命名“班级+姓名+经世·博雅人物荣誉称号”至邮箱jgxg2021@163.com。
2.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和推荐情况进行联评,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世·博雅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或纪念奖杯,并在“博雅篇”荣誉墙统一展示个人风采,同时将在学院表彰大会上隆重表彰。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