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照《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试行)》(行政[2022]5号)(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行政[2014]13号)(附件2),结合《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参照去年)(附件3),开展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各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
2、学院对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部门提出申诉。
3、各教师请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16:00前将《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4),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wzutjg@163.com。
4、注意事项:考核定级不再区分编制类别,统一考核定级。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680711/778711。
附件一:行政[2022]5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二:行政[2014]13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三: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参照去年).doc
附件四: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 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