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我院党员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党员发展计划,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和认可度,端正入党动机,切实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入党动机端正;
2.个人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并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五年有效期内);
3.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上学期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50%及以上(退伍大学生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学习强国积分也将作为推选的重要参考);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参与学生工作,表现良好。能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原则上需要在我校期间具备担任寝室长或学生干部经历。
二、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1.根据发展对象条件参加答辩
根据发展对象条件,各符合条件的班级和学院学生组织推选参加答辩人选,参加答辩人选分配名额见附件4(若班级存在特别优秀学生,经支部支委讨论可适当增加答辩名额)。
2.开展党内外群众调查工作
根据发展对象条件,开展调查工作,以个别谈话、座谈了解等方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不少于15人),学生入党还需听取导师、班主任、班级辅导员或年级辅导员的意见,并填写《拟发展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附件1),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听取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讨论人选
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提出拟发展对象人选,并在《积极分子考察表》和支部记录本上予以记录。
三、组织答辩
各党支部确定答辩对象以后,在10月28日前组织完成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各支部自行安排。答辩组组长原则上由各党支部书记担任,相应专业的辅导员、支部委员作为答辩组成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辅导员或党员班主任参加答辩工作。
四、答辩流程
1.个人陈述
答辩对象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重点阐述确认积极分子期间考察情况,如学习、工作、实践等,发挥模范作用情况以及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2.现场问答
理论必答:考察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
自由问答:考察思路清晰度、表达能力、思维敏捷性;问题设计需具备针对性、实效性和导向性。
3.答辩评议
答辩组从入党动机、思想表现、理论知识、学习成绩、现场发挥等方面对答辩者的综合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对其是否通过答辩形成书面意见。(答辩形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最终形式由各支部确定) 各党支部至少要提前3日通知答辩对象做好相关准备,答辩现场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答辩会可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学生代表到答辩现场旁听。答辩组应及时将答辩结果反馈至党支部。
各支部采集信息填写《发展对象候选人简介汇总表》(附件2),上报党委备案审批。根据学院党委审批意见,各支部将审批通过的发展对象推荐至学校进行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并填写《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对未通过者各党支部应派人谈话,指出不足,了解情况,并加强考察。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推选工作;
2.强化发展质量,严把政治审查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充分认识答辩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党章学习、党员意识、先进性;
4.如发现材料谎报、造假、抄袭,立即取消推选资格。
六、上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提交方式 | 截止时间 | 
| 《发展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附件1) | 支部留存备查 | 2025年10月25日16:00前 | 
| 《发展对象候选人简介汇总表》(附件2) | 电子版发送至:2465734959@qq.com | 2025年10月25日16:00前 | 
| 《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 | 电子版发送至:2465734959@qq.com | 2025年10月28日16:00前 | 
注:邮件主题格式:XXX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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