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下午,20级工商管理一班刘松同学与某同学因寝室问题发生争吵后继而动手。根据《学生手册》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九条,刘松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鉴于该同学平时表现良好,认错态度诚恳。
经院研究决定,给予刘松同学通报批评一次,同时撤销班长职务,一年之内不得参与学院的评优评先等决议,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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