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国家助学金未能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开展校内助学金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及目的
校内助学金由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出资,资助对象为我院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校内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
二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四、名额分配
校内助学金资助比例不超过各二级学院贫困生人数的80%(不包括本学年已经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秋季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同学们上交附件1校内助学金申请表和附近2校内助学金汇总表,申请表和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于12月3日发送至所带辅导员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