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转发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5-15 浏览:

各班级:

        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毕业未满5年(2015年6月之后毕业)的校友。

        二、大赛时间

        2020年5月——2020年6月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创业学院组织实施

        四、大赛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 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必须为团队负责人。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是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必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可以。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是个人股权投资2轮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必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可以。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2)参赛申报人必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要是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的可以参加该组。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必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2)已注册或未注册成立的公司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并不得少于1/3。且已注册成立机构或是公司的,学生必须为企业法人代表。(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六、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融资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为项目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必须为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七、赛事安排

        大赛分初赛(报名网络评选)、决赛路演(具体形式另行通知)2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一)初赛阶段(报名网络评选)(5月15日至6月15日)

       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经济与管理学院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本分院同学的积极性,尤其是高年级同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组团工作,确定参赛作品数量、研究方向,确保质量。

        各参赛团队确定各自参赛作品后,根据自己项目选择适合自己创业团队的赛道。填写本届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附件2)于6月7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三份上交至瓯4-502,请参赛者将电子计划书发送至邮箱2532254000@qq.com;

        (二)决赛路演阶段(初定6月下旬)

        由瓯江学院组织实施。决赛环节由项目陈述、答辩两部分组成,项目陈述环节限时5分钟,答辩环节限时5分钟。各类赛道参赛选手须在主题陈述环节中对项目设计思路、团队情况、商业性、带动就业前景、公益性、项目创新创意点分析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阐述。

 

      联系人:陈雨珂    联系电话:18167228634

  

附件1: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doc

附件2:

创业项目计 划书模板.doc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5日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二路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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