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七周早自习突击检查中, 以下班级同学未按规定请假而无故缺勤,给分院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经分院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1次,扣除日常行为分1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文明、合格的大学生。
补充说明:
1、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各自辅导员或学纪部方同学(529119)和
金同学(682791)联系。
2、请在当天发布公告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无问题,逾期
据将直接备案,今后不得修改。(2015年4月19日)
检查时间 | 分院 | 班级 | 未到学生名单 |
4月13日 | 经管 | 14工商管理类九 | 黄正旋 |
4月13日 | 经管 | 14国际经济与贸易二 | 赵誉华、冯喆川、马啸宇 |
4月15日 | 经管 | 14工商管理类三 | 蔡烽伟、张冰建 |
4月16日 | 经管 | 14工商管理类一 | 黄德兴、唐旋、王原泽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