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晚自习突击检查中, 以下班级同学未按规定请假而无故缺勤,给分院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经分院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1次,扣除日常行为分1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文明、合格的大学生。
补充说明:
1、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各自辅导员或学督委员会周同学(13758477789/687789)和杜同学(13867721138/741138)联系。
2、请在当天发布公告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无问题,逾期数据将直接备案,今后不得修改。(2016年3月13日)
检查时间 | 分院 | 班级 | 未到学生名单 |
3月13日 | 经管分院 | 14财务管理五 | 孙昱星、王甜儿、张可乐、季锦淼 |
15国际经济与贸易二 | 杨郑萍、、陈子汉 | ||
15国际经济与贸易六 | 金冠铮、徐晓荷 | ||
15工商管理类一 | 向雪瑗、高启航、郭张娜 | ||
15工商管理类二 | 洪昊、梅曾珽 | ||
15工商管理类三 | 李书哲、徐安琪 | ||
15工商管理类六 | 黄怡帆、何昌翰 | ||
15工商管理类七 | 洪雨轩 | ||
15工商管理类八 | 黄昊晨、张继杰 | ||
15工商管理类十一 | 夏梦莹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