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周早自习突击检查中, 以下班级同学未按规定请假而无故缺勤,给分院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经分院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1次,扣除日常行为分1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文明、合格-的大学生。
补充说明:
1、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各自辅导员或学纪部王同学(677907)和
刘同学(724628)联系。
2、请在当天发布公告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无问题,逾期
据将直接备案,今后不得修改。(2016年3月19日)
检查时间 | 分院 | 班级 | 未到学生名单 |
3月14日 | 经管 | 15工商管理类七班 | 洪雨轩 |
15工商管理类三班 | 杨贤康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