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2015/2016学年优良学风班申报通知

添加时间:2016-05-31 浏览:
 各分院,各班级:
  根据2014/2015学年瓯江学院评选“优良学风班”的通知精神,努力成才,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现开展2015/2016学年瓯江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由各分院、各直属系班级中推荐或自荐产生,各分院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二、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班:参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学工200949号);
(1)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干部作用发挥好,班级学风严谨,学习气氛浓厚,总体上学习成绩优良;
(2)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积极开展班级学习帮扶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3)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投入班集体建设,学风建设等主题活动效果好;
(4)班级无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故,无班级成员受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说明
1.“优良学风班”评选时间安排
(1)6月5日前,各分院、直属系推荐班级中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或班级自主申报,各分院、直属系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并充分征求该班上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老师的推荐意见,确定推荐班级,并将推荐班级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同时接受班级学风建设活动经费报销;
(2)6月7日——6月20日,学工部组织对候选班级学风进行监督和审核;
(3)6月22日前,学生工作部结合各方面情况开展联评后,确定获选班级名单,予以公示,并将获选班级材料于学生工作部网站、校园宣传栏进行展示;
(4)6月22日,学院发文表彰。
四、上交材料及要求
1.班级的申报材料。 班级材料含2015/2016学年班风、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包括各项目标的达标情况),学风建设方面活动开展材料,《“优良学风班”创建目标达标情况表》,鼓励提交音像资料,增加材料的直观性和生动性。
2.字数200字左右的班级主要事迹介绍,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3.申报材料需纸质版(表格三份,材料两份)、电子版。
4.参选班级的电子版近期生活照片2—3张,照片应能反映参选班级的事迹和精神风貌。
5.班级材料上交各分院、直属系,经初审合格后将初评班级的材料汇总,连同《“优良学风班”创建目标达标情况表》统一上交学院学生工作部。
6.“优良学风班”材料于2016年6月8日前递交学生工作部。材料以分院为单位递交,恕不接受以各班级名义递交的材料,逾期材料不再接收。
五、经费报销要求及审批
1.班级报销的正规发票需符合学校报销要求,为班级开展学风建设活动使用经费,并列表说明用途;每个班级不超过200元;
2报销发票由各分院、直属系统一审核合格后,汇总上交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复审,校计财处审核不通过的发票不予报销。
    六、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分院、直属系要将 “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级,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申报和参与评选,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请各分院、直属系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并把申报和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分院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3.各分院、直属系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分院层面的优良学风班申报创建和评比活动;
4.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5.所有材料电子版6月5日前打包以“**班级优良学风班申请材料”命名后发送至1208738585@qq.com邮箱。纸质版材料6月5日前交到4-507。
 
联系人:王同学   办公室:4-507    联系电话:15868717907
 附件:优良学风班申请材料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分院学风督察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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