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班级: 根据2015/2016学年瓯江学院评选“优良学风班”的通知精神,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努力成才,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现开展2016/2017学年瓯江学院“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由各学院班级中推荐或自荐产生,各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二、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班:参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学工〔2009〕49号);
(1)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干部作用发挥好,班级学风严谨,学习气氛浓厚,总体上学习成绩优良;
(2)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积极开展班级学习帮扶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3)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投入班集体建设,学风建设等主题活动效果好;
(4)班级无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故,无班级成员受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说明
1.“优良学风班”评选时间安排
(1)5月27日前,各学院推荐班级中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或班级自主申报,各学院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并充分征求该班上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老师的推荐意见,确定推荐班级,并将推荐班级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同时接受班级学风建设活动经费报销;
(2)5月31日——6月13日,学工部组织对候选班级学风进行监督和审核;
(3)6月14日前,学生工作部结合各方面情况开展联评后,确定获选班级名单,予以公示,并将获选班级材料于学生工作部网站、校园宣传栏进行展示;
(4)6月14日,学院发文表彰。
四、上交材料及要求
1.班级的申报材料。 班级材料含2016/2017学年班风、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包括各项目标的达标情况),学风建设方面活动开展材料,《“优良学风班”创建目标达标情况表》,鼓励提交音像资料,增加材料的直观性和生动性。
2.字数200字左右的班级主要事迹介绍,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3.申报材料需纸质版(表格三份,材料两份)、电子版
4.参选班级的电子版近期生活照片2—3张,照片应能反映参选班级的事迹和精神风貌。
5.班级材料上交各学院,经初审合格后将初评班级的材料汇总,连同《“优良学风班”创建目标达标情况表》统一上交学院学生工作部。
6.“优良学风班”材料于2017年5月27日前递交学生工作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递交,恕不接受以各班级名义递交的材料,逾期材料不再接收。
五、经费报销要求及审批
1.班级报销的正规发票需符合学校报销要求,为班级开展学风建设活动使用经费,并列表说明用途;每个班级不超过200元;
2.报销发票由各学院统一审核合格后,汇总上交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复审,校计财处审核不通过的发票不予报销。
六、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将 “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级,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申报和参与评选,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并把申报和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院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学院层面的优良学风班申报创建和评比活动;
4.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5.所有材料电子版5月25日前打包以“**班级优良学风班申请材料”命名后发送至1208738585@qq.com邮箱。纸质版材料5月27日前交到4-502。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学院学风督察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