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在第十二周晚自习检查中, 以下班级同学未按规定请假而无故缺勤晚自习两次,给学院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1次,扣除日常行为分5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文明、合格的大学生。
补充说明:
1、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各自辅导员或学纪部徐同学(13336929155)、田同学(13726368799)联系。
2、请在当天发布公告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无问题,逾期
据将直接备案,今后不得修改。(2019年5月19日)
班级 | 未到学生名单 |
17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 | 叶信静、冯思璁 |
17国际经济与贸易四 | 夏振涵、吕汉龙 |
17财务管理四 | 张靖、赖家强 |
17人力资源管理 | 张钰婷、刘文钊、范未希、金丹燕、蔡静怡 |
17工商管理 | 范宇飞、张津普 |
17财务管理一 | 金成洋、江安隆 |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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