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在第九周晚自习检查中, 以下班级同学未按规定请假而无故缺勤晚自习两次,给学院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1次,扣除日常行为分5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文明、合格的大学生。
补充说明:
1、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各自辅导员或学纪部麻同学(15958125410)、周同学(13957004277)联系。
2、请在当天发布公告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无问题,逾期
据将直接备案,今后不得修改。(2019年4月28日)
班级 | 未到学生名单 |
17国际经济与贸易一 | 李萱 |
17国际经济与贸易二 | 施熠 |
17国际经济与贸易四 | 夏振涵、胡青薇、顾雨晴、唐珂、余佳、杨罄瑄 |
17国际经济与贸易五 | 潘琰 |
17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 | 辛骏毅 |
17财务管理一 | 江安隆、金成洋 |
17财务管理二 | 林婷婷、骆清虹 |
17财务管理三 | 岳靖康、孙雪莹、陈昕怡、郑昌发 |
17财务管理四 | 郑录潘 |
17财务管理五 | 何黎燚 |
17财务管理六 | 陆欣翊 |
17人力资源管理 | 马锦东、刘文钊、范未希、金丹燕、黄昱婷、倪佳昕、林涵宇、黄国骏、周宇、蔡静怡 |
17工商管理 | 江致远、张津普 |
17市场营销 | 项逢俊、马丹宁 |
18工商管理类七班 | 许晴雯 |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管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邮编:325027
版权所有 © 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备案号:浙ICP备05014618号-4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