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学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适用于20、21、22级的《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温州理工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温州理工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
二、时间安排
1.9月27日-10月9日,20、21、22年级收集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材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计算机、外语等级加分申请表》附件2班级负责人进行材料汇总审核及公示;
2.10月13日上交电子版《综合素质考评表》附件3和《奖学金奖状信息汇总表》附件4,确认无误,进行终审与打印;
3.10月14日班级负责人上交纸质版《综合素质考评表》;
5.10月17日上交电子版《奖学金评定表》附件5,进行终审与打印;
6.10月18日上交纸质版《奖学金评定表》;
7.10月23日-27日初评名单公示五天。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被评为校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增加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
四、学院补充通知
相关证明材料: 20,21,22级同学所有证明材料获得的有效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同一奖状不可重复在两个学年加分!)具体包括:
1、2022-2023学年内的获奖情况,每一加分项均要有对应的材料证明,各班班级负责人处进行汇总并审核,填入相应加分区域;
2、论文:对于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中文论文需要首页能体现出期刊号、作者等信息,要求正式的出版稿件;未正式出版的稿件不在参评范围;
3、专利或者软件著作:需要打印正式授权证书的纸质版材料,请指导老师签字拍照后交由班级负责人审核;正在申请的专利或软著不在参评范围;
4、学科竞赛的级别:参见学生手册P83;’
5、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参见学生手册P84-85。
评奖评优负责人汇总本班同学获奖情况的电子材料,依据学生手册《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参见学生手册P78-85和经管学院奖学金加分细则.xlsx,填写并完成综合考评表、综测分数以及最终的奖学金、三好生名单(参考附件6:奖学金计算方式.xlsx)。
五、联系人:
周同学 联系方式:13325869577
安老师 联系方式:15167795288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7日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邮编:3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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