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10-18 浏览:

为使2022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按时、有序开展,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表现突出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说明》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学校下达给学院2022年省政府奖学金指标为共37名;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三、省政府奖学金评定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五)、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四、省政府奖学金评选采用计分制的方式进行。

(一)、 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计分方法为:A 德育表现占12%;B 智育占 40%;C 能力占 40%;D 体育占 8%。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二)、 计分公式为:综合成绩 T=A×12%+B×40%+C×40%+D×8%

(三)、各项指标具体评分细则参考《温州理工学院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版)。

 

备注:

(一)、同一班级中,先看德育+智育+能力+体育的分数排名,总排名靠前的获奖,总排名相同的看“能力”得分数,“能力”得分数高的获奖。

(二)、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如该班同学已获得国奖,则排名人数相应顺延,如班级名额空缺,则做相应调整。

五、其他说明

(一)、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联评小组共同商定。

(三)、有问题可发送至项伊玲老师邮箱:938771918@qq.com.

 

                                                   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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