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模范榜样的带头作用,建立奖罚分明的工作体系,推动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的纵深发展,弘扬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精神,构建一支高水平的学生干部队伍立,经研究决定,现对团委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全体干事。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部门
(1)工作认真,分工明确,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工作计划,有落实;
(2)部门风气良好,工作效率高;
(3)热爱部门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先进个人
(1)参评对象:各部门的干事;
(2)听从组织安排,工作上踏实、肯干,会上积极发言,会下认真总结,并能够提出建设性建议;
(3)值班和例会准时到达,无迟到,早退现象;
(4)业务能力突出,勤学好问,虚心请教,爱岗敬业;
(5)热心组织参与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坚持原则,听从组织安排,服从部门管理。
三、评选办法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先进个人的评选
(1)各部门成立3-4人参与的评审小组,对各部门推选的1-2名学生干部进行审定,并上报审定的名单。
(2)对投票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全面考察,由学院团委、主席团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先进部门的评选
由各部门分管主席推荐1-2个部门上报。
3、评选名额
(1)先进部门3-4个(具体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先进个人不超过全体学生干部的10%(具体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评选程序
1、参评人填写《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和《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推荐表》(附件2),对上学期工作做简要总结,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个人工作事迹介绍;
2、将《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和《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滨海校区实3-2-214办公室处,电子版发送至wzutjgtwbgs@163.com。初步整理后提交主席团讨论决定;
3、将结果交由学生会指导老师最终审核;
4、公布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进行推荐和评议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先进个人和优秀个人推荐出来;
2、先进个人事迹总结主体文字限制在1500字以内,统一以宋体4号字、A4纸打印,采用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3、先进部门事迹总结主体文字限制在1200字以内,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4、各部门须将推荐表和总结材料纸质档于2024年3月20日前送交于滨海校区实3-C-214办公室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wzutjgtwbgs@163.com。逾期不予补报。
附件一: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二: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推荐表.docx
共青团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邮编:325027
版权所有 © 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备案号:浙ICP备05014618号-4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