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照《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试行)》(温理工行政[2022] 5号)(附件1)(2024年1月1日以前的业绩参考本办法)、《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量化标准(试行)》(温理工行政〔2024〕23号)(附件2)(2024年1月1日起的业绩参考本标准计算后除以10计入总业绩}、《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温理工行政[2022]98号)(附件3),结合《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试行)》(行政[2023]2号)(附件4),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各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
2.学院对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在网站进行公示。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
3.各教师于2024年6月17日16:00前将《温州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5),交至学院办公室(滨海校区实3-2-405、茶山校区行政楼203),电子稿和支撑材料(只需要提供电子版,多人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供支撑材料和成员分数)发送至wzutjg@163.com。
4.注意事项:考核定级不再区分编制类别,统一考核定级。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680711/778711。
附件1:行政[2022]5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docx
附件2:温理工行政〔2024〕23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docx.docx
附件3:温理工行政〔2022〕98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docx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邮编:325027
版权所有 © 温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备案号:浙ICP备05014618号-4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